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全面、客观、综合的分析,准确认定被诉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实施整村搬迁,即应对该村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履行补偿职责。
户籍尚未迁出本村的“外嫁女”,与所在村搬迁安置补偿行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
“外嫁女”以行政机关作出的规范性文件未将其作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待,未将其作为补偿安置对象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实际是对行政机关未予安置补偿、未履行安置补偿职责的不作为 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而非仅针对规范性文件提起诉讼,其起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