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定事实的过程中,法官必须在逐一审查证据、去伪存真的基础上,对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根据不同案件待证事实的证明标准、举证责任的承担等,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根据法官的内心确认,客观准确地认定事实,而不是就个别证据的证明效力孤立地分析、判断、认定事实。
在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过程中,人民政府应当充分查明争议土地权属演变及使用情况的历史脉络,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妥善作出处理。对于历史上已经签订过协议,明确各方权属的,应当充分尊重协议的效力,结合土地使用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长期使用的国有土地,依法应当将土地所有权确定为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归该集体所有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