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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企业工人赔偿标准_企业拆迁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22 13:48  作者:admin  点击: 关键词:未知
拆迁企业工人的赔偿标准一般根据地理等客观因素和员工的工作的时限来确定,如果由于搬迁导致员工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公司应当按照员工的工作时限给予相应的赔偿,工作时限满一年的,应当按照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发放补偿金,满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应当按照一年来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月平均工资的一半进行发放。如果企业虽然变更地址,但是员工与企业还能够继续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没有因为劳动地址的变更而结束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即可,双方可以协商因工作地的变更而导致提高或是降低工资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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