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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只有一处房子,是违建房,法院会强拆吗

发布时间:2023-03-15 19:29  作者:admin  点击: 关键词:未知
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在非建设用地上建房,这一类的房屋属于违建,会被拆除。没有经过相关申请审批程序,没有齐全的建房证件就建成的房子,也属于违建。房子不在农村集体规划区域内,不符合农村建设规划,这一类的违建会被拆除并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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