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业减少损失
为企业创造价值

专注企业拆迁研究 · 臧云

助企业减少损失,为企业创造价值

主页 > 行诉知识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解决途径

发布时间:2023-03-11 17:15  作者:admin  点击: 关键词:未知
   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定承包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对没有具体法律、政策为审理依据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人民法院应从维护承包人合法权益出发,根据现有的法律和政策的基本精神,妥善审理。人民法院在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对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在法定承包期限内,除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其他一律不得收回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将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发包给别的农户,外出务工农民请求收回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在法定承包期限内,除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其他一律不得收回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将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发包给别的农户,外出务工农民请求收回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精力保障】限定受案数量,追求办案质量
【责任担当】案必亲历亲为,杜绝只接不办
【团队研讨】智慧火花碰撞,只为精益求精

联系我们

电 话:13661361624
E-mail:13661361624@163.com

联系我们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建外SOHO东区6号楼8层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